港下屋邓小平旧居(乐安)
最后更新: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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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下屋邓小平旧居外景

港下屋邓小平旧居大门

邓小平旧居卧室及办公室

邓小平旧居卧室及办公室内景
位于乐安县南村乡南村街。抚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港下屋为清中期硬山二坡顶砖木结构建筑,面阔12米,进深15米,高6.5米,占地约180余平方米。1933年5月中旬,“左”倾错误路线执行者王明在江西开展所谓反“江西罗明路线”斗争,指责邓小平等人是江西罗明路线的主要代表,错误地撤销邓小平省委宣传部长职务,并下放到乐安南村任区委巡视员。邓小平任巡视员期间在此居住不到半个月,即被召回宁都七里坪省委机关任秘书长,兼任《红星报》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