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人身应是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
作者:吴家如  来源:现代法学杂志 年份:1987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客体  目标性  法制实践  法理学  现实意义  法学理论  建国以来  事物  义务关系 
描述:构成。在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客体是目标性的东西,失去客体,法律关系便失去自身的依宿。法律关系客体是特定事物,但事物能够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取决于能否从该事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法可依
作者:暂无 来源:先锋队 年份:200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人身损害赔偿  安全保障义务  司法解释  致人损害  黄松  有法可依  受害人  侵权人  雇主  未成年人 
描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法可依
人身傅翼
作者:暂无 来源:点石斋画报大全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描述:人身傅翼
人身应是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客体
作者:高新桥  来源: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份:199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社会主义国家  法律关系 
描述:人身应是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客体
最早活跃在苏俄革命舞台上的中国人身影(连载三)——记受到列
作者:吴跃农  来源:党史纵横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中国政府  列宁  苏俄  领导人  联合会  华工  连载  人身  舞台  巴黎和会 
描述:是得不到安全保障的。刘纠周认为中国政府有理由从协约国的束缚中脱身,与苏俄建立坚定的合作友好关系。[第一段]
【点石斋画报】之《人身傅翼》
作者:涂国洪  来源:红岩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画报  时事  文化程度  西学东渐  读者阅读  普通民众  知识界  副刊  申报  趣味 
描述:《点石斋画报》是当时《申报》的副刊,主要由“奇闻”、“果报”、“新知”、“时事”四者构成。接受对象偏向于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面向的是广大中国读者。除迎合大众趣味而设的类似今天花边新闻的“奇闻”、“果报”和
王烈凤诉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
作者:暂无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年份:199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县公路  王烈  人身损害赔偿  路树  马学  上诉人  被告  县人民法院  原告  公路管理 
描述:原告:王烈凤,女,51岁,农民,住陕西省千阳县城关镇侯家坡村一组。 被告:陕西省千阳县公路管理段。 法定代表人:孙志祥,公路管理段段长。 原告王烈凤诉被告陕西省千阳县公路管理段人身损害赔偿案,千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