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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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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平 来源:文史知识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报任安书 先秦两汉 司马迁 说文解字注 王安石 沈家本 刑具 罪犯 李善 段玉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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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司马迁《报任安书》: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唐李善《文选》注:三木,在项及手足也。《辞海》、《辞源》皆沿李善说,谓三木是加在罪犯颈和手足上的刑具,关于三木的具体名称未做说明。宋王安石明确指出:三木即桎、梏、拲。梏在脰(颈),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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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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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龙菲 来源: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年份:199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大钟 双音钟 《说文解字》 中国音乐学 立象以尽意 商周青铜器 训诂学 无射 《周礼 民族民间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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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释“大钟”牛龙菲1979年陕西扶风出土的"南宫乎钟",其甬上铭曰:"土(徒)南宫乎,乍(作)大钟,兹名为无昊(射)钟。"其中"大钟"一语,特别是其中""或""之一字,向未有确训达诂.今特为之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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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强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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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红昌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强梁 老子注 古汉语 来母 说文 本义 王安石 引伸 朱谦之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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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母,二母读音异;郑张尚芳拟音,“梁”为*ra,“勍”为*gra,二声母有单复辅音之别。二、“梁”为“屋梁”,此说始见于王安石。容肇祖《王安石老子注辑本》:“《字说》曰:屋梁两端,乘实如之。所谓强梁者,如梁之强。”按此说颇难解:《说文.木部》:“梁,水桥也。”“梁”处水面而能渡人绝水,力虽强,何至于引伸为“不得其死”之“强梁”从语源角度看,桥梁屋梁皆横木,可以承担压力,不妨把“栋梁”也看作“梁”之本义。但文献中,栋梁往往是有用之才,堪当大任者,而绝非老子所谓“不得其死”者。实际上,古汉语存在一种“慢声为二,急声为一”的衍生模式,即某字附加“来母+某字韵母”构成双音节形式。兹举数例如下:笔→不律、杜→土卤、荠→蒺藜、狸→不来。又,古代散曲和杂剧中也存有相当数量的实例:环→胡阑、圈→曲连、耷→答剌、团→团栾等。因此,“强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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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背”另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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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仕普 来源:语文建设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双音词 汉语大词典 第一人称代词 被动句 第三人称代词 省略 王安石 语境 解释 古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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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见爱’等"。许嘉璐先生在其《古代汉语》中提到"其中的‘见’似乎起指代行为受事者的作用,往往表示第一人称代词作宾语的省略。有时,也可以表示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的省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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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绾的“做官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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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夏 来源:社科信息文荟 年份:1994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吕惠卿 王安石变法 哲学 北宋王朝 好官 新党 取利息 司农寺 青苗法 下级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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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笑骂从汝,好官须我为之。”这是九百多年前北宋王朝,一个叫邓绾的不太有名的官吏说过的一句十分出名的话。查《宋史·邓绾传》,考得此人活跃在“王安石变法”年代。当时,吕惠卿、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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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彩美:刘绍棠在保定读孙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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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来源:保定晚报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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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刘绍棠的夫人曾彩美
刘绍棠,13岁起就开始发表文章。初三时,他写的那篇《一顶轿子》还上了《光明日报》,在同学间挺有影响的。
后来,河北文联的刊物《河北文艺》招聘编辑,刘绍棠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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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菲不担刑责与王益曾谈婚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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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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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关系。
案发之后,检察院曾请刘芳菲作为证人协助指证王益,而刘芳菲并没有作为证人出庭,而是应公诉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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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菲曾与王益相恋-一度谈婚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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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来源:株洲晚报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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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3月30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一审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女星赵薇和央视主持人刘芳菲两位女星也牵涉其中。在检方举证时显示,王益曾在深圳出席某活动,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支付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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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棠与曾彩美的爱情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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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恩波 来源:传记文学 年份:199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传记文学 中国 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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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刘绍棠与曾彩美的爱情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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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棠和曾彩美的患难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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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浩歌 来源:家庭生活指南 年份:199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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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刘绍棠和曾彩美的患难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