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明代遣官赈济之研究:以何乔新被遣赈济为例
作者:游仲贤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巡抚  侍郎  遣官赈济  何乔新  李衍  贾俊  叶淇 
描述:層級逐漸微官化,係成正比。該制在明代經歷三次轉變,所派出的官員,論其品級逐漸微小。這會影響到該員執行權力,亦造就「督理荒政」關防之初現。 論被遣賑濟之官的個人操守大不相同,亦導致時人對於該制是否進行於災區存了很大爭議。尤其是嘉靖年間的席書:他本身涉及議大禮之議題,讓原本僅單純賑濟之事,變得錯綜複雜。一場政治角力之後,席書擺脫了被指控的罪名。 何喬新為宦經歷係從京官低階再轉入地方官,而後入朝為官,係明代典型升遷方式。分析何氏擔任地方官時,主軸觀察他的為人以及賑濟作為:雖然賑濟作為不能代表他的賑濟思想,然就現有史料僅能呈顯他的賑濟作為──更凸顯地方性特色。 其次,描繪何喬新被遣賑濟之實例:成化二十年山西發生旱災,隔年一月朝廷所做決策,經過臣僚討論之後,乃何喬新以刑部侍郎派往山西賑濟。何氏賑濟之方式,跟他在擔任巡撫時期,是有繼承。巡撫在救濟山西同時,亦有何氏指揮救災,呈顯救濟雙軌運作,但因為何氏與巡撫葉淇官階平行,故比較難以上對下給予命令。 李衍賑濟陝西、賈俊賑濟河南,他們與賑濟之區相關性,以及其背景與為官經歷跟當地是否連結?李氏擔任過京官內的小官,而後轉任地方官,再回到朝廷。他比賈俊與何喬新更早至陜西擔任事務,不久才任命為兼職賑濟。賈氏以「末代」監生出任科道員,而後轉任地方官,最後入朝為官。他與何喬新相同地曾在被遣賑濟之區擔任過職務,同時命至災區做賑濟之務,但不同時間召回朝廷。 觀察他們所做賑濟之行為,雖無法擺脫過去賑濟之作法,甚至到達當時所能夠達到的最大極限,亦無嘉靖時期席書因政治因素弄得滿城風雨。因此,救活不少災民以及安置他們,不至於淪落為流民或官府眼中的「賊寇」。
曾巩序文之研究
作者:鄢志明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曾巩  序文  整体意涵 
描述:方法,說明本論文所採用之研究方法。第四節介紹與概述前人曾研究曾鞏之文章。
《纳楹牡丹亭全谱》成因及特点分析
作者:郝福和  年份:200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本腔  本腔  牡丹亭  牡丹亭     
描述:律现象给作品的传唱造成困难的情况,清代曲师叶堂谱订了《纳楹牡丹亭全谱》,本文从格律和音乐两方面分析了它的特点。 全文共分两大部分:一,《纳楹牡丹亭全谱》的成因——《牡丹亭》用腔失律
《纳楹曲谱》研究—以《四梦全谱》为核心
作者:林佳仪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叶堂    叶谱  四梦  牡丹亭  昆曲  曲牌  曲谱 
描述:至60年(1795)間陸續刊行的曲譜,包括初刻《西廂記譜》、《納書楹曲譜》(正續外補四集)、《四夢全譜》、重鐫《西廂記全譜》,皆為帶曲文、板眼及工尺,不帶科白的樂譜,一時風行,號稱「葉譜」,其內容豐富,計收566齣/套曲,且訂譜成就向受稱道,影響深遠。筆者於撰述時,首先梳理乾隆時期蘇州的崑曲活動、葉堂之志趣及交遊、葉譜的刊行及影響,以為全文論述之基礎;繼而開展兩個主要的關注面向,第二章為葉譜選錄的內容,第三、四章則為葉堂訂譜的作法,為集中焦點,乃選擇最具曲樂創作意義之《四夢全譜》為核心,討論葉堂如何為馳騁才情、不拘格律的湯顯祖《四夢》曲文訂譜,以見在曲律及曲樂發展上的重要意義。

就葉譜選錄的內容,筆者歸納其特色有三:(一)「散齣」與「全本」兼收:《納書楹曲譜》選錄自元至清前期,名家名作與時俗流行的散齣,而《西廂記譜》與《四夢全譜》則為全本劇作。(二)「劇」與「曲」雙重觀照:除大量選入有曲可唱之演劇散齣,兼及新興時劇,又收錄部分可供清唱的散曲及散齣,尤其好尚北套曲。(三)「流行」與「追憶」並存:除選入當時流行的劇目,又有《千鍾祿‧慘睹》等,當是因葉譜收錄而引領演出風潮,至於《桃花扇》等漸次退出劇壇的散齣,葉譜的記錄則帶有追憶性質。再將葉譜收錄的內容與其前《九宮大成譜》等、其後殷溎深傳譜等刊行的曲譜相較,則可見收錄內容頗為相近;然而,曲譜的性質,則由重「曲」轉而至重「戲」,頗可比喻為「加上板眼、工尺的《綴白裘》」,由以記錄唱腔為主之樂譜,變為於演出頗有助益之臺本。

關於葉堂訂譜的作法,筆者以《四夢全譜》為核心,第三章先論「宛轉相就」之法,討論葉堂如何改調就詞,在譜曲時妥貼適應湯顯祖不盡合律的曲文。首先析論其中較富變化的集曲作法,以見不同曲牌的摘句如何銜接為集曲;其次,取鈕少雅《格正還魂記詞調》、馮起鳳《吟香堂牡丹亭曲譜》、劉世珩《雙忽雷閣彙訂還魂記曲譜》,與葉堂《納書楹四夢全譜》共同參照,綜論並評議各譜宛轉相就的處理方式,相較於諸家的作法往往較向「律」傾斜,葉堂訂譜的特殊之處在於:追求文、律、樂之間的平衡,故可見增刪部分曲文字句、移動板位以使語氣更為流暢、致力於以樂傳情,某些作法甚至遊走於合律邊緣,葉堂的手法固有獨到之處,然宜置入清前期曲律及曲樂發展的背景下考察,由《南詞新譜》、《南詞定律》、《九宮大成譜》漸次收錄《四夢》曲牌,可見曲律鬆動之趨勢,這些迥異於往的曲牌,無法套用既有腔調,故需曲譜記錄唱腔,然而,曲譜的刊行,雖便傳唱,卻也形同「定譜」,若過度襲用,反而侷限曲調發展。

第四章則比較諸譜《四夢》之曲腔,切入點有二:其一乃葉譜本身作法之比較,葉堂於相同曲牌,鑑於情境不同,各有變化發揮,展現曲牌音樂在律定字句及點板之下的活腔作法;其二乃與其他曲譜之比較,取葉堂為《四夢》所訂之曲腔,與其前《南詞定律》、《九宮大成譜》、其後《遏雲閣曲譜》等相同曲牌比較,固不乏曲腔一脈相承者,然亦見細節處的板眼、行腔參差變化,甚至腔句、曲牌之音樂構思不盡相同者,可見乾隆時期曲腔活潑變化之情形。最後,藉由比較的結果,探討曲樂相關問題,在曲文字聲與曲腔旋律方面,「依字行腔」雖是原則,然遇韻腳等處,則往往需配合全曲的結音;在曲牌行腔與固定曲調方面,每一牌調雖有其音樂框架,但實際的行腔,則是字聲與曲調互相調適而成;而綜觀葉譜的音樂成就,除首次為《四夢》訂定完整的工尺譜,更在於其作法有繼承亦有開創,可謂集曲樂作法之大成。

本文最後以「葉堂之曲樂觀點」、「葉譜之價值」綰結全文。就葉堂的觀點而言,重樂輕律,以盡度曲之妙;雅俗兼備,適度採錄時俗唱法、流傳劇目,俱見一代曲家的朗闊襟懷。就葉譜之價值而言,於刊行曲譜具有開創意義,為首度刊行之崑曲戲齣唱譜,收羅甚廣,兼有選本性質,乃藉譜以傳曲;且於曲樂發展具獨特貢獻,藉實際的訂譜成果,彰顯「不合律即不可歌」之謬,並將訂譜的觀照對象,由單隻曲牌之行腔,擴展為套內諸曲的和諧,其所譜曲腔,不僅穩稱湯顯祖揮灑才情之曲文,促成《四夢》在舞台上展演流傳,且安腔訂譜之法亦成為典範。
大年史学研究
作者:黄广友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大年  中国近代史  阶级斗争观点  解释体系  当代史学 
描述:吸引之时,在他们身边却又有一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迅速成长起来,这一群体则是以大年、胡绳为代表的第二代马克思主义史家。这一代史家把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他们的学术历程和学术命运与新中国五十年风雨历程紧
绍棠小说论
作者:崔杰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绍棠  绍棠  乡土小说  乡土小说  题材  题材  人物  人物  结构  结构 
描述:的命运都几经沉浮,历尽沧桑,其间的是是非非,臧否抑扬,至今还时时引发文坛上的论战风云。本文拟从当代文学中长期致力于乡土文学创作,颇有特色的作家绍棠的小说题材、人物、结构等方面来深入探讨其成功的原因
绍铭的散文
作者:骆明堂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绍铭  散文创作  香港文坛  时代感 
描述:知之甚少,故笔者将对其散文进行多方面的解读评价。绍铭的散文以短小精炼著称,在有限的“框框”里,他尽情地任由文思上天入地、出入中外古今。他的散文内容博杂,文思敏锐,无论是怀人忆旧还是道古论今,都满载
明清之际士人对西方自然哲学的反应:以揭暄《昊》和《璇玑遗
作者:孙承晟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自然哲学  自然哲学  耶稣会  耶稣会  明清时代  明清时代  揭暄  揭暄  《璇玑遗述》  《璇玑遗述》  《昊  《昊  科学史  科学史 
描述:,结果表明,通过揭暄《昊》和《璇玑遗述》的对比研
邓元锡与《皇明》??十六世纪晚期的明代学术思想史编撰
作者:刘勇  年份:200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邓元锡  皇明  明代学术思想史  明代史学  历史编撰 
描述:的政治取向、学术立场和“以道自重”的文化主体意识密切相关;同时,他的思想史编撰活动也是整合日益分化的阳明后学的学术努力。整体而言,邓元锡通过《皇明》进行的明代学术思想史编撰,并非单纯的学术活动,它是
清代地方官的诉讼处理:以知县衡为例
作者:庄雅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诉讼  地方官  幕友  吏役  管控差役  约束书吏  打击讼师 
描述:何。 在法律規範下的官與民,有著不同的訴訟態度:官方追求無訟理念,秉持「息訟」立場;民眾追求己利,透過「訴訟」達成目的。雖然在《大清律例》中不乏抑訟之規定,但也因清律中「例」的不斷修改增多的特點,使得民眾可以透過訴訟中的實務執行者—吏役尋求對己有利之處。吏役在訴訟中,擔任實務工作,自收呈、傳喚、錄供、用刑、監禁等工作,皆由其經手處理,因此可以藉職務之便上下其手。另外,在訴訟中有著隱性作用的,是隱身在官員與民眾之後的幕友與訟師。官員藉幕友法律知識協助襄理,管理吏役,欲使訟案完善處理;民眾藉訟師法律知識謀畫策略,勾結吏役,欲使訟案獲得勝訴。訴訟中的官與民,以及虛實作用人物—吏役、幕友、訟師,五者在訴訟中的運作關係影響訟案進行與判決。 地方官員身為訟案審理者,作為官方之代表,對於國家「無訟」理念之追求,秉持「息訟」態度,但卻不能無視民眾「訴訟」之需求,因此藉由各種方式來處理訴訟以達到息訟之目的。身處清代嘉慶、道光年間的知縣官劉衡的訴訟處理之道有二個方向:一是內部作為,熟讀律例與謹慎辦案;一是外部作用,管控差役、約束書吏、打擊訟師。 內部作為方面,劉衡認為讀律是為保全良民不受棍蠹誣擾,須先讀訴訟、斷獄兩門,爾後再分日、分門逐次讀他律,惟名例律須最後讀。劉衡因熟讀律例,弱化了幕友在審理案件上的功能。另外,對訟案的審理劉衡認為要耐心、謹慎,善用審訊技巧:察言觀色、隔別錄供、善用神判。 外部作用方面,劉衡對於管控差役有八項實際作法:管控人數、具名負責、連坐具保、賞罰分明、慎用傳票、勘驗從簡、以民捕盜、審案速結。約束書吏有六項作法:親收呈狀,嚴飭代書;親檢簿書,不用門丁;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抄寫審單,鈐印契券;熟讀律例,不假他人。打擊訟師有十項作法:熟讀律例,依法審理;親收呈詞,當堂審問;狀不輕准,准則必審;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審斷有誤,自行改正;三八收呈,餘日不收;究出訟棍,嚴加懲處;管控吏役,勿結訟師;勸民息訟,減少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