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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鞏(1019-1083)經世思想硏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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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鄒陳惠儀 年份:2003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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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曾鞏(1019-1083)經世思想硏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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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的道统思想与文统观对其创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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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良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道统论 道统论 文统观 文统观 经世致作 经世致作 简古 简古 自然平易 自然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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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非常强调作家的修养,认为作家不仅要有文学方面的修养,更应重视儒学精神的涵养,以积极的儒学精神面对现实,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实现对现实干预,即所谓“蓄道德能文章”。曾巩在理论上是这样强调的,在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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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八年扬州文学研究:以曾燠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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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政锐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乾隆五十八年 扬州文学 曾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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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展。乾隆五十八年的扬州文学,作为清代文学的一个缩影,立体地展现了清代文学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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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曾祺《涵芬楼文谈》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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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培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吴曾祺 吴曾祺 《涵芬楼文谈》 《涵芬楼文谈》 修养论 修养论 谋篇论 谋篇论 修辞论 修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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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论、余论三部分加以论述。序论简要介绍吴曾祺的生平、涵芬楼、《文谈》的版本及其理论价值,《文谈》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文谈》的目的和意义。本论分三部分加以阐述:一、“主于识见”的修养论。吴氏将“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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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兵器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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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顧莉丹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考工記 周禮正義 兵器新證 考古出土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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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的实物,就能一目了然;相应地,因时代久远很多无法命名的出土实物可以在古代文献找到依据。本文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材料,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对《考工记》的兵器部份进行概括和梳理。根据传统分类方法,把兵器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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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元《周礼注疏校勘记》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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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田恬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周礼注疏校勘记》 阮元 臧庸 清代学术 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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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以阮元《校勘记》前后重要的《十三经注疏》校勘文献,讨论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的影响。本文由绪论和四部分正文以及结语组成。绪论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方面阐明笔者的研究动机,总述阮刻《十三经注疏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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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磬氏》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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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琛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周礼·考工记·磬氏》 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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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信息。本文以此为基础,以前人研究成果为参照,试图对《考工记·磬氏》有关编磬制作规范的记载,及《考工记·磬氏》的成书时代、国别等进行较为全面地对照分析。是为“《考工记·磬氏》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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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与《紫钗记》形容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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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建伟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牡丹亭》 《紫钗记》 形容词 语音形式 结构类型 句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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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紫钗记》形容词的结构特点。我们按照结构类别对《牡丹亭》与《紫钗记》中的形容词做定量分析。《牡丹亭》与《紫钗记》中的形容词非常丰富,复音词占有绝对优势。因为《牡丹亭》与《紫钗记》中的多音节形容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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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紫箫记》到《紫钗记》:汤显祖创作中“情”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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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超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紫箫记》 《紫箫记》 《紫钗记》 《紫钗记》 情 情 怀疑 怀疑 确认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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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箫记》,好友帅机称其为“此案头之书,非台上之曲也”。万历十五年(1587),汤显祖开始将《紫箫记》改编为《紫钗记》。本文是对汤显祖处女作《紫箫记》和“玉茗堂四梦”第一部《紫钗记》的比较研究。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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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官的诉讼处理:以知县刘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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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雅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刘衡 诉讼 地方官 幕友 吏役 管控差役 约束书吏 打击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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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何。 在法律規範下的官與民,有著不同的訴訟態度:官方追求無訟理念,秉持「息訟」立場;民眾追求己利,透過「訴訟」達成目的。雖然在《大清律例》中不乏抑訟之規定,但也因清律中「例」的不斷修改增多的特點,使得民眾可以透過訴訟中的實務執行者—吏役尋求對己有利之處。吏役在訴訟中,擔任實務工作,自收呈、傳喚、錄供、用刑、監禁等工作,皆由其經手處理,因此可以藉職務之便上下其手。另外,在訴訟中有著隱性作用的,是隱身在官員與民眾之後的幕友與訟師。官員藉幕友法律知識協助襄理,管理吏役,欲使訟案完善處理;民眾藉訟師法律知識謀畫策略,勾結吏役,欲使訟案獲得勝訴。訴訟中的官與民,以及虛實作用人物—吏役、幕友、訟師,五者在訴訟中的運作關係影響訟案進行與判決。 地方官員身為訟案審理者,作為官方之代表,對於國家「無訟」理念之追求,秉持「息訟」態度,但卻不能無視民眾「訴訟」之需求,因此藉由各種方式來處理訴訟以達到息訟之目的。身處清代嘉慶、道光年間的知縣官劉衡的訴訟處理之道有二個方向:一是內部作為,熟讀律例與謹慎辦案;一是外部作用,管控差役、約束書吏、打擊訟師。 內部作為方面,劉衡認為讀律是為保全良民不受棍蠹誣擾,須先讀訴訟、斷獄兩門,爾後再分日、分門逐次讀他律,惟名例律須最後讀。劉衡因熟讀律例,弱化了幕友在審理案件上的功能。另外,對訟案的審理劉衡認為要耐心、謹慎,善用審訊技巧:察言觀色、隔別錄供、善用神判。 外部作用方面,劉衡對於管控差役有八項實際作法:管控人數、具名負責、連坐具保、賞罰分明、慎用傳票、勘驗從簡、以民捕盜、審案速結。約束書吏有六項作法:親收呈狀,嚴飭代書;親檢簿書,不用門丁;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抄寫審單,鈐印契券;熟讀律例,不假他人。打擊訟師有十項作法:熟讀律例,依法審理;親收呈詞,當堂審問;狀不輕准,准則必審;審理詞訟,寧速勿遲;審結判語,當堂硃書;審斷有誤,自行改正;三八收呈,餘日不收;究出訟棍,嚴加懲處;管控吏役,勿結訟師;勸民息訟,減少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