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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姜法昌、姜洪臣抢劫罪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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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克宁 来源:人民司法 年份:198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抢劫罪 非法占有 法院 二审 财产权利 故意杀人罪 结合犯 犯罪行为 被害人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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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姜法昌、姜洪臣为了非法占有李××的钱财,使用残酷的手段将李××打死,劫走钱财。一、二审法院以抢劫罪定罪,我认为是完全正确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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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姜法昌、姜洪臣应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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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力 来源:人民司法 年份:198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被告人 公社 农民 被害人 抢劫罪 尸体 故意杀人罪 皮箱 死者 铁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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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被告人姜法昌,男,二十四岁,系山东省招远县罗山公社姜家大队农民。 被告人姜洪臣,男,二十一岁,系山东省招远县罗山公社姜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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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才能使国家富强——赞富国名臣桑弘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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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清华 来源:企业活力 年份:198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桑弘羊 均输法 发展经济 币制改革 经济的 汉武帝 西汉王朝 公元前 齐民要术 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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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个商人家庭,协助汉武帝务政理财,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经济改革理论与发展经济的具体措施。他的理论与措施,一直为两千年来的政治家、经济家所肯定。后魏贾思勰把桑弘羊的均输法赞之为“益国利民,不朽之术。”(《齐民要术·序言》)唐朝的大理财家刘晏把他的理财政策比作桑弘羊的“重兴功利”(《旧唐书·刘晏传》)。北宋的改革家王安石则说:“周置泉府之官,以权制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后世惟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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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汝愚《国朝诸臣奏议》初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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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繁敏 来源:文献 年份:1989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赵汝愚 奏议 墓志铭 北宋 王应麟 朱熹 司马光 秘书省 编辑 中国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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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奏议是中国古代臣僚写给帝王的意见书,其名称随时代而异。王应麟《玉海》卷六一《艺文·奏议策》序云: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汉之辅,上书称奏。奏者,进也,敷下情进于上也。臣僚进于上的奏议,一般为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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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灭十族”的义臣方孝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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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世平 来源:法制博览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方孝孺 汤显祖 戏剧家 黄宗羲 郭沫若 殉道 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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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的迂腐和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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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归佩印累累 记北宋名臣王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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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峰 来源:美文(上半月)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王韶 王安石 甘肃岷县 河州 西夏 神宗 吐蕃 富国强兵 朝廷 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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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宋朝第五代皇帝神宗时,大政治家王安石从事了一番改革,旨在富国强兵,这是后世所熟悉的,可知道他独子王雱的人恐怕不多。"有其父必有其子",英年早逝的王雱也是非同凡响,史称他豪气过人,"睥睨一世",也就是说极有胆识,傲视天下。在十三岁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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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书目录序》中“臣洙”之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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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加福 来源:金田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南齐书目录序》 孙洙 陈洙 曾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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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曾巩在文学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然其在古籍整理方面的贡献亦不容忽视。他在重校《南齐书》后于序文末所记参校人,仅记其名,以致后学者颇难明其事实。本文本着追寻其史源,考证其讹误,还原其史实的目的。尝试用陈垣先生在讲授史源学时所授之方法,力图做到"将文中人名、故事出处考出,晦者释之,误者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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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刘衡台张相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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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农 来源:佛学半月刊 年份:193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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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答刘衡台张相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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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曲主腔的运用:以《牡丹亭·惊梦》、《朱买臣休妻·痴梦》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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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琳娜 来源:歌海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昆曲 昆曲 曲牌 曲牌 主腔 主腔 音型 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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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运用西方图表式的分析对昆曲曲牌的基本腔,也就是主腔进行研究,寻找基本腔的行腔规律。通过这种方法的梳理辨析,总结出昆曲唱腔旋律的构成是"一个或多个骨干音型及其各种变体"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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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图财害命和抢劫致死的界限——对姜法昌、姜洪臣案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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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迅智 来源:人民司法 年份:1985 文献类型 :期刊文章 关键词: 抢劫罪 抢劫致死 抢劫致人死亡 被害人 杀人罪 司法实践 犯罪 法学界 定性问题 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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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图财害命和抢劫致人死亡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犯罪,前者属于杀人罪,后者属于抢劫罪。但是,我国法学界对抢劫罪的构成存在着不同的见解,司法实践中在对这两种犯罪确定罪名时,也存在混乱现象:对为了得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钱财而杀人的图财害命案,有的定抢劫罪,有的定杀人罪,有的定抢劫、杀人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