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广场”系列案今再开债权人大会●黄松有和杨贤才等高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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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0.01.14
【版次】AA17城事
【入库时间】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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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今天上午9时30分,该院在1号大法庭召开“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第三次债权人大会。
“中诚广场”现已改名为中石化大厦,此前曾有“广州第一烂尾楼”和“中国最大烂尾楼”之称。消息人士透露,由于该楼在变卖过程中有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有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广东省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等一批高官因此楼落马。
中小债主优先分配执行款
今天上午9时30分,“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第三次债权人大会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召开。部分债权人的代理律师透露,上一次召开债权人大会是在2008年3月14日,当时确定约有8.8亿元钱款可供执行。由于案件实际总标的远高于可供执行款,广州市中院拟优先解决中小业主的棘手难题。在此前的繁多诉讼中,许多中小债权人已经暂时放低诉讼请求,意图先将本金以及诉讼费讨回。
有法律界人士估计,此次召开第三次债权人大会可能有近200人参加,其中还包括许多从香港、澳门赶来的中小业主。
众债权人:执行时间太长
记者采访获悉,众多债权人对“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此前的暗箱操作表示不满。第一,对当年没有公开透明进行的拍卖程序耿耿于怀。许多债权人认为,倘若当初不是有最高法院批示,并指定将中诚广场变卖,如今所能够执行的款项将远远大于8.8亿元。另外,债权人多认为该案执行时间太过漫长。也有有希望获得房产的债权人对如何兑现当初的合同存在担忧,因为当年很多人购买的都是A塔的楼层,如今A塔已经归中石化所有,如何将房产在B塔中兑现,将是难题。
案情回顾
“最大烂尾楼”一烂十多年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现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从1997年被扣上“烂尾”帽子起,“中诚广场”便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最大烂尾楼”。规划中的“中诚广场”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该工程的造价高达20亿元,但中诚集团的初期投资只有2000万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度时断时续。2001年,被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宣布停工,“中诚广场”就此彻底成了烂尾楼。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决“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达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
此后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不久,骏鹏公司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随后有消息证实,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据悉,金贸公司随后将中诚广场转手卖出,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
此后,“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一度有望尽快被执结。然而,2008年,分管执行该案的广东省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被中纪委“双规”,并牵连出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黄松有随后被“双规”,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贪腐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