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一审被控贪污受贿510万被捕前为最高法副院长原西南政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1.15
【版次】第A18版:天下国内
【入库时间】20120420
【全文】
14日上午,民警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外巡逻,没证件不得进入 《新京报》供图
黄松有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涉嫌贪污、受贿案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被中纪委“双规”,同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为黄松有辩护的是其同班同学、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综合《新京报》、《北京青年报》、新华社廊坊1月14日电
庭审 受贿390余万,贪污120万
据记者了解,这一案件由最高院指定廊坊中院审理,廊坊中院最终选择在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在起诉书中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余万元。
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黄松有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六十余名群众及黄松有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庭外 行贿人是黄松有老乡
在黄松有被“双规”之后,舆论普遍认为其案情与黄的潮汕老乡、广东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案互有关联,并被指与曾经的“中国第一烂尾楼”、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相关。当年中诚广场的申报债权接近20亿,执行案在经过最高法院和广东高院指定后,由广州市中级法院负责处理。但目前公开的部分起诉内容中来,杨贤才的名字未被直接提及。
起诉书中公开的行贿人陈卓伦为广东知名律师,同样为黄松有的潮汕老乡,陈卓伦在杨贤才被“双规”之后随即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财经网曾经报道,陈卓伦在2005年间,曾任中诚广场案当事方之一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代理律师。
大学同学出任辩护律师
昨天上午,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大审判厅一千米外路口,警方已设立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而在审判大楼的公示屏上,黄松有的开庭公告信息在显示器上滚动显示。内容显示,黄松有的被控罪名是受贿、贪污两宗罪。
为黄松有作辩护的是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据介绍,黄松有曾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两人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且两人是同班同学。资料显示,龙宗智曾任军事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大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校军衔。
至于黄松有当庭是否认罪,以及律师为黄松有作何种类型辩护,记者昨晚致电龙宗智。龙宗智说,相关部门已要求他不能与媒体联系,所以无法透露相关案情。
人物背景 黄松有
1957年生,广东汕头人,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大学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
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
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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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案引出法院反腐风暴
黄案发生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和震动,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由此,最高院在2009年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院系统“反腐风暴”。2009年全国“两会”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在贿赂犯罪这块,全国涉案官员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机关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统的贿赂犯罪占全国贿赂犯罪的1/5。而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检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远远高于检察官。
当年,最高院掀起“系统内部反腐风暴”,数据显示,当年前8个月,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51%。据《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