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生活腐化-最高院原副院长黄松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9.08.22
【版次】第A11(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华社电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黄松有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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