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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案与“两高”报告

作者: 出版日期:2009.03.23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新民周刊

【出版日期】2009.03.23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梁慧星学者我给最高院的报告打50分。法院系统出事很多很大但避重就轻。那么多法官出事,与法院系统有没有关系?还是只说一些官场上的套话。所以我认为黄松有、杨贤才的案子尽人皆知,但是报告没有正视这一现实,我看你们报道,广东高院都明确地自揭家丑,比如写到了杨贤才,还将他当成反面典型,最高院为什么就没有这个勇气呢?应该不说套话,列出问题,正视问题。郭光东媒体人黄松有案中需要十二万分强调的是,落马不等于“贪赃枉法”,后者是司法评价,黄松有目前只是“涉嫌”贪腐,目前只是被纪委“双规”,关于他的贪腐行径也还只是“传言”。总之,一切都处于调查阶段,一切都要靠证据说话。贪腐人人痛恨,但人权人人享有,审慎的法律不应被亢奋的道德绑架。黄松有在位时曾多次公开谈论“要贯彻无罪推定原则,保障人权”,让我们也给他一次享有“无罪推定”人权的机会,耐心等到他被终审判决有罪后再痛骂不迟。南方都市报社论代表、委员对“两高”报告反响热烈,讨论踊跃,可惜“两会”在此并未为代表、委员充分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3月11日,全国政协会议安排委员上午分组讨论两院报告,委员们纷纷抱怨时间太少。对“两高”工作报告的审议远未获得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一样规格的“待遇”。中国的宪政之源在人大。认真对待检察权、审判权,并给予这两项权能与行政权同样的、或至少类似的待遇,更应从“两会”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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