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红颜”欢笑 诈骗好友钱财 “爱人”杳如黄鹤 依然“痴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9.05.13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为博“红颜”欢笑 诈骗好友钱财 “爱人”杳如黄鹤 依然“痴心”不改
俞欢欢 叶常青 陈玉杰
本报讯(通讯员俞欢欢 叶常青 陈玉杰)5月8日,获悉好朋友“老三”已将自己的诈骗行为向浦江警方抖出来, 今年37岁的海盐男子蒋某不由得感慨万千:好友反目成仇,爱情一场空,欠下20多万元的债务,还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4万余元漂向何处?
去年7月14日,“老三”的外甥杨某在上虞和人打架,用水果刀致人轻伤,被公安机关抓获。“老三”心急火燎地到处托关系想把外甥“搞”出来,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蒋某称其朋友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某庭的副庭长,只要有钱,他可以去找找门路。
大约过了三四天,“老三”筹到了两万多元钱,便打电话给蒋某,希望能尽快救出自己的外甥。之后,蒋某拿了钱去找关系。这一走就是9个多月,而满怀希望的“老三”等到的是外甥被依法判刑的结果。
那两万多元钱,加上之前打工时“老三”借给蒋某的两万元钱都仿佛打水漂了。“老三”向蒋某要了好几次,每次蒋某都以没钱为借口回绝。无奈之下,“老三”向浦江县公安局报了案。
说起报案人“老三”,蒋某没有丝毫怨恨,用蒋某的话说,“老三”一直是他看重的好朋友,欠他4万多元钱自己到老都会承认。那么,那4万余元钱到底花在何处呢?
30多万元“情债”何时了?
此事与一个女人有关。2007年5月的一天,35岁的蒋某带着简单的行李到了义乌,在义乌劳务市场碰到了浦江县某服装厂33岁的女老板涂某和热心的“老三”,就是在这家服装厂,蒋某开始了打工生涯。
2007年底,涂某向蒋某表示,想跟他一起经营服装厂,如果蒋某同意,她愿意嫁给他。本来就和妻子感情不和的蒋某,见美貌依旧的涂某如此表白,当然满心喜悦。很快,蒋某和妻子协议离婚,与涂某同居,还把自己多年积蓄下来的10万余元钱给涂某做经营成本。
从那之后,蒋某卖力地扛起了该厂,不管是体力还是财力上,都尽力投入。2008年3月,涂某拿到加工费11万元,她给了“老三”4万元经营管理费。蒋某就对“老三”说,你借我两万元用用,“老三”顺手就将两万元钱给了他。
蒋某还沉浸在涂某的美好爱情和“夫妻”生活中。殊不知,他正一步步走向涂某设计的“爱情”圈套。去年4月的一天,两名商人装扮的人来到该厂,对蒋某和涂某说:“你们明天应该搬走了吧,我们后天要搬进来。”等他们走后,蒋某一脸疑惑地看着涂某,涂某这才解释:“这边的厂房我已经转租给别人了,我打算去江西上饶老家开服装厂。等我那边办起来,你再过去帮我管理。”
去年5月,涂某离开浦江去了上饶老家,蒋某则去义乌继续谋生。之后,她多次打电话给蒋某,让他寄钱过去当经营成本。一味恋着涂某的蒋某东挪西借,陆续地给涂某、涂某母亲的银行卡上汇过去20余万元。去年8月,蒋某把“老三”给自己的两万多元“关系费”汇给涂某,后去上饶找她,却始终找不到涂某。
自编自导的闹剧?
如果用“导演”二字来形容这场闹剧中的蒋某,可能感觉还稍微有些牵强,但是他却可以算得上这场闹剧里的最佳“男主角”。面对民警,蒋某依然表示,只要涂某跟自己过一辈子,他愿意努力赚钱给她花,也不计较她花掉的38.7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