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本报记者 陈 郁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1.02.06
【版次】第0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10725
【全文】
“是扶贫互助社帮我脱了贫!”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新拔乡岱伊下村村民唐民这样说。
为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承德市自2006年开始,在贫困村中安排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承德市互助资金试点村已达156个,先后有6600多个贫困户通过使用互助资金发展农业生产项目实现脱贫。
承德市采取用扶贫资金帮助贫困户脱贫的做法,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
贫困发生率降低3个百分点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行了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并将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数据,《纲要》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440.4亿元,年平均增长9.7%。
其中“十一五”5年累计投入868.05亿元,占10年总投入的71%,年平均增长11.4%。
“十一五”期间,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和工作力度:
——整村推进推动新农村建设。全国确定了15万个贫困村,逐村制订扶贫规划。到2010年底,已在12万个村实施整村推进规划。
——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以劳动力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雨露计划”,从2004年开始实施至今,已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400多万人次,其中80%以上实现转移就业。
——产业化扶贫促进农户增收。数据显示,产业化基地带动了400多万贫困农户。同时,中央和地方先后投入财政资金17亿元开展互助资金试点。
——连片开发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在135个县开展了“县为单位、资源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每个试点县投入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引导,吸引相关部门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开发及配套项目,促进了贫困农户稳定增收。
把消除绝对贫困作为首要目标
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的对象和范围。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主要对象。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在中西部地区继续确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认定一批贫困村继续实施整村推进。
继续巩固、完善大扶贫格局,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作为国家未来扶贫战略的三个支点。继续做好移民扶贫、整村推进等专项扶贫工作,开展前瞻性试点。各行业部门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加强定点扶贫。
为了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这个目标,国家将在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土地、生态、人才和区域政策各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并继续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