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家评弹-别把王益案演绎成娱乐事件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丁洪先 3月30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多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赵薇、刘芳菲牵涉其中。 (见本报3月31日13版) 本来王益是因为涉嫌受贿等而被抓捕审判的,但现在严肃的案件却越来越带有浓厚的娱乐性色彩,不少报纸网络等,连篇累牍地报道与挖掘案件背后的“星闻”,挖掘明星和王益之间的隐私甚至恋爱细节,连两位明星的写真、主持的节目、参演的电影等也统统地放在了王益案的身边,以至于不仅让人疑问,这到底是对王益案的应有审视呢,还是在满足某些人的娱乐心态? 当然,明星花边,尤其是当明星和某位贪官联系起来的时候,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当然公众将目光多做停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凡事都应该有个度,媒体等不应该为了迎合这种需要而可以营造低级的趣味,造成一种“泛娱乐化”的态势。倘若一味追求娱乐,突破了正常的界限,则无疑是走上了“歪”路,也是一种对社会性事件价值审视的偏差,使格调变得低俗。 再看王益案件,因为有两位明星“助阵”,都让人有些不知道究竟是在观赏一起爆炸性的娱乐事件,还是在审视身处高位的王益的犯罪问题,一些混合着娱乐的刑事报道,也因为娱乐性的渲染都让人分不清主次了。在这种“娱乐化”的操作之下,虽然事件声势很大,社会关注度强烈,但是对受贿案件本身的反思,其本应实现的社会效应与公共反思价值等,又要去哪里找寻呢? 娱乐化的倾向与泛滥让人忧心忡忡,不断的娱乐沉迷,让我们仍然要重复已经被屡次重复的警言,当一切公众活动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让明星的归于明星,让法律的归于法律吧,相信无论谁涉案其中,法律都会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我们更需要的是认真审视腐败案背后的那些土壤和权力生态、制度漏洞,比如权力缔造的证券行业内幕交易是如何展开的,如何避免权力者与行业的灰色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