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灏、梁广大代表说:制定银行法十分必要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1995.03.18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李灏、梁广大代表说:
制定银行法十分必要
本报记者苏宁李勤连锦添赵彦龙集体采写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灏代表认为,这次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草案,对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银行法草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进一步明确了它的性质和地位:它既是我国的中央银行,经管人民币发行、向商业银行贷款、经理国库等业务,又是国务院管理全国金融业务的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的双重职能的履行,对于稳定币值,强化宏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珠海市市长梁广大代表说,当今世界上不论哪一种经济形式,都离不开用金融手段如利率等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几起几落都与金融秩序的混乱有关。因此,尽早制定银行法是十分必要的。草案总的原则是可行的,在具体操作上应注意如何充分发挥好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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