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秀检索
  • 馆藏检索

抚州市图书馆关于严禁携带餐食入馆、占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16
  • |
  • 作者:暂无
  • 阅读次数:471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维护暑期图书馆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阅读氛围,特将以下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勿将餐食带入馆内。

天气日渐炎热,部分读者携带食品、饮料入馆。为避免食物碎屑垃圾吸引老鼠、蚂蚁等有害生物入馆,对馆内的书籍文献等造成严重危害;也为确保图书馆的阅览环境清新,更好的保护馆藏图书,现将实行以下相关规定:

1.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带入馆内;

2.离馆时清理垃圾,带走随身物品;

3.馆内提供免费饮水,读者可携带水杯接水。

7月22日起,我馆禁止携带任何食品(包括餐食、水果、零食等)入馆。一经发现,工作人员及保安有权处理。

二、 请勿占座或滞留物品。

“占而不坐”等行为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破坏了图书馆文明健康的公共秩序,影响了读者正常阅览和本馆服务效能。为加强图书馆公共资源管理,减少占座、占柜等资源占用现象,维护每一位读者平等享受公共文化资源的权益。现就不定期清理占座及滞留物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当日带走个人物品。每日闭馆后(17:00及20:30),工作人员将对阅览区、存包柜内滞留物品进行清理;

2.严禁占座。离座30分钟后,该座位默认为可使用空座位。自觉做到不占座,“物随人走,人离位清”;

3.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善,出现物品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三、 请照看好您的小孩。

图书馆是孩子们暑期学习休闲的好去处,但安全问题仍不可忽视。不少孩子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在馆内长时间逗留。为保证到馆小读者人身安全,现将实行以下相关规定:

1.学龄前儿童读者需由家长(或其他成年读者)全程监护,如无监护人陪同暂不予入馆;

2.严禁将未成年读者长时间独自留在馆内,如有发现将电话通知监护人领回,如出现意外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在馆时间,请陪护人时刻关注小读者行为举止,严禁喧哗、哭闹、推搡,如不能及时制止,工作人员及保安有权请离。


望广大读者严格遵守规定,互相提醒监督,配合、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与秩序。感谢您的支持!

您可以将您的意见、建议,通过邮箱、电话反馈给我们。

邮箱:fuzhoutushuguan@163.com

电话:0794--8222254



抚州市图书馆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