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 发布时间:2018-10-17
- |
- 作者:暂无
- 阅读次数:3438次
抚州市图书馆2016年7月30日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市图书馆维修改造。市图书馆在闭馆期间得到市博物馆大力支持,从市博物馆接入一条临时电源(8:30-17:00),为读者提供在市图书馆一楼大厅实行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室内阅。工程项目目前即将进入工程招标阶段,在维修改造未施工前,开放时间如下: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证)
注:工作人员用餐时间:12:00—12:30
- 上一篇:关于抚州市图书馆2019年报刊征订意见征询的通知
- 下一篇:通知公告